更新时间:2021.11.04
人民法院支持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以2021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借贷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利息,但超出4倍的LPR的利息的,法院不支持。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之前的民间借贷月息最高是2分,但是现在改为借款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未超过的,则法律予以保护。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一般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已支付的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部分不予退还,超过部分可以不当得利的名义要求返还。
民间借钱利息目前不能超过15.4%,这是司法保护上线。只要在15.4%以下的利率,都是可以的,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了以24
年利率在24%以内(包含本数)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高于该规定的,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为年利息24%,同时24%~36%之间的利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债务人自愿支付24%~36%的利息,事后又以超过合法利息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虽有约定但并没有支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