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如果股东没有在投资公司任职,仅仅是在年底共同承担公司的利润和债务的话,这种情况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股东本身在投资公司任职的话,理论上国家要求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投资者本身和公司的关系就是非同一般的,因此股东口
隐名股东一般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隐名股东则是不合法的。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
股份代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名义股东应当按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将股权的收益支付给隐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
工资发现金合法。现金属于法定货币,工资只是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不管是现金还是银行转账都是属于合法的支付方式。同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股东的出资符合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私自转让股权,如果是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的,则是合法的;如果是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则私自转让不合法,因为法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
大股东另开独资公司不违法,但所设立的独资公司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时,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否则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
公司不给交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若是用人单位逾期未按时缴纳的,会被责令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