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自己能办理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伤残鉴定是由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认可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一般伤残鉴定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等。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苏州市的职工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申请。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让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再按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单位、职工或其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
在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对于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鉴定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然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属于工伤的,伤残等级评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属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当地司法鉴定所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认定后,在职工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前及时做鉴定,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