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没有房产证的新房不能过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
先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或者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
当事人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要还清房屋贷款。或者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夫妻过户房产当地办理方式:一般需夫妻双方带齐房屋所有权证(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房产过户是行政机关为了确定不动产物权变更的行政行为。对于普通老百姓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因此必须认真对待,一般来说,北京房产过户流程为:1.准备好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2.提交资料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开出收件收具,注明领证日期;3.产权登记部
房产继承过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
在过户前需接触跟银行的抵押合同,清偿银行贷款。 房产过户时,房产不能有权利瑕疵,即没有任何抵押、查封,而按揭是房屋所有人以房产做抵押,与银行签借款合同,分期还款,因此,在过户前需接触跟银行的抵押合同,清偿银行贷款。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