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拘役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需具备如下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按婴儿出生后计算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临时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临时执行的,由看守
醉驾判的拘役3个月,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而醉驾已经判刑了的,不能再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但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
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
拘役刑期执行的规定如下: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
刑事诉讼法拘役执行程序如下: 1、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在押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复印件、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 2、罪犯需要被拘留执行刑罚,
兵役登记需要去武装部盖章。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兼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主管本行政区的兵役登记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或经县(市、区)和市地兵役机关确定的机构,承办本地区、本单位的兵役登记工作。
死刑犯一般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
监视居住一般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或者是指定的居所执行。只有无固定住处以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够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执行结案通知书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该在互联网公布,但如果案件涉及涉及国家秘密与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则不会在互联网公布,如果涉及以上情况可联系执行法官。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由当事人自己递交给法院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应当向人民法院提
数罪并罚处拘役并处有期徒刑的,应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