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如果是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要负刑事责任。
不满14周岁,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
完全不知情肯定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根据客观事实可以推断出嫌疑人应当知情的,虽然说自己不知情,也会被认定为知情而判刑。运输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婚姻法》现在已经失效了,根据最新的《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可知,违反婚姻制度的民事责任包括少分或不分财产、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履行抚养和赡养义务等。
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况是: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来逃债;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的。
犯罪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主体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条件下才会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
笔录一般会永久性的保存,除非该笔录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的或者该案件笔录是属于不立案的笔录才不会永久保存。对于普通情况下的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会保存在案件档案资料里。
以下这些情况下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一)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造成对方损失的; (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 (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介绍人有责任的情形是:在刑事犯罪中,介绍犯罪的人一般会认为是行为人的共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介绍人如果仅起到中间人的作用,没有在合同范围内签字表明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缔约过失责任分为二大类,一为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二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主要是有以下几种: 1、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情形需要承担缔
犯罪分子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有:其为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其为不能辨认自身行为的精神病人等。《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