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责任方如果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或者是由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在发生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
医疗事故找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鉴定的,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鉴定。 一、构成医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找责任人主张损害赔偿,具体种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该事故造成受害人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的,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由保险公司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和商业险进行赔偿。驾驶员驾驶车辆是职务行为的,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可以由驾驶员的用人单位或者雇佣者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理交通事故的部门应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交通事故的处理部门是:由事故发生地辖区内的县级公安驾管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未设立县级交管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级交管部门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辖区的,依据事故起始点确定管辖辖区;还是不能解决就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一级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