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量刑可以判一缓一,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是累犯的话就不使用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退侦一次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
对一审、二审判决结果均不服,可以到检察院申请抗诉。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享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有权在裁定书送达
刑事处罚是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来最终确定的,检察院在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是不具有决定权。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
轻伤分为一级和二级,对于二者法院都有调解的可能。如果是民事诉讼,法院在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下可以对民事责任和损害赔偿做出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如果是刑事诉讼,对于刑事责任部分法院没有调解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依法判决,但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的
法院可以不听检察院的。检察机关是有权对法院审判实施监督的,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判决有错误的,可以指令法院对案件进行重审。检察院与法院之间可以相互督促,但并不是领导关系。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
轻伤一级是可以调解的。致对方轻伤一级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减轻刑事处罚不可以送检察院。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属于法院的管辖范畴,被判处刑罚后,应该送往监狱或看守所执行刑罚,而不是送往检察院。
检察院可以不将嫌疑人起诉到法院。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当事人如果对检察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如果不能申请复议,有可能是因为申请复议的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材料应该迅速审查,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