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取保候审制度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比较特殊的制度,因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因为没有达到应当逮捕的条件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司法机关准许的制度。取保候审的设立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被取保候审人的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
批捕后最多拘留三十七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密切跟踪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备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请示和报告制度。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地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采取检查措施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检查人家属。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
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14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通常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
刑事拘留的时间为14到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准决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
劳动仲裁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