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复议是我国司法体制中化解纠纷的一种制度。其主体是由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构成的。被申请人主要是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可以是原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上一级行政机关,选择权在原告一方。 因为行政复议案件本身涉及的专业性
如果当事人因逆行被处罚,则可以持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执勤民警现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该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复议和复核主要用在程序事项。区别是复议是对不服的裁定等请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机关再次进行审查并决定,运用的机关没有限制。复核相比复议区别在于是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要求复核,对于复议后仍不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核。
逆行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1)撤回主体。应当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撤回主体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 (2)撤回申请须出于自愿。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如果当事人是口头申请的,则行政复议机关要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只可以复议一次;依据行政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一级复议制度,即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如果对复议不服,不能再复议,但是可以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个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资格问题有: 1、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2、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4、申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包括: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依法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下级行政机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