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如果是合法(有准生证)生育的孩子,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男方入户,也可以随女方入户,带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夫妻其中一方的户口本到其中一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离婚后新生儿上户口应该按下列程序处理:首先,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然后,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以及申请事实。最后,依法办理户籍登记。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如果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
新生儿户口的办理,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新生儿落户所需的材料有: 1.《出生医学证明》。入户时需要提供正、副联,
带好需要的申请材料,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
收养新生儿上户口的流程:领养人可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收养人的本人身份证、收养登记手续的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孩子符合上户条件的,依法为孩子办理上户手
离婚后新生儿需要上户口的,由新生儿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
离婚后新生儿上户口的可采取如下方式办理:一般由新生儿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
根据户口迁移政策规定:非婚生、计划外出生申请随父母入户的,由父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入户。需持如下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入户。 1、母亲申请书;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证》原件及复印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家长需要携带医院开出的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新生儿入户通知单”。然后携带父母双方的户口本、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的身份证、父母的生育服务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入户通知单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盖章。孩子的父母
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到户籍所在派出所上户口,夫妻可自行选择去哪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孩子的户口类别也可以根据父母类别情况进行选择。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