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去民政局查阅。双方拿着离婚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离婚协议丢失后,一般由当事人携带本人的离婚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证件,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你的申请,复印存档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补办: 1、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2、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
离婚协议丢失,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持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协议,然后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即可。
离婚协议丢了能补,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持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协议,然后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即可。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
离婚协议遗失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丢失一方想要补办的时候,需要带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亲自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然后根据当事人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
离婚协议丢失,不能补办。可以复印留存在你离婚登记的民政机关的一份,盖上民政局的章。但是必须去携带身份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
在我国离婚证丢失,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领,不能异地补办,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补办的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 我国内地居民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的证件: 1、户口簿; 2、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
丢失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进行补办。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在夫妻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通常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自保管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当事
离婚协议书丢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民政局补办的。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
离婚协议遗失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 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