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一般国土局并没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力。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例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等,而其他的行政机关一般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包括:对违法行为人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等方式来强制其履行义务,但是该行政机关必须拥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否则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对行政单位强制执行:通知银行划拨其账户内应归还的罚款;对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处罚款;将行政单位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以及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等。
行政诉讼期间法定情形下可以继续强制执行。比如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强制执行期限过期的,当事人不能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是二年,一般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该期限已过的,法院不予执行。
吊销驾驶证是行政强制执行。驾驶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属于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的主体如下: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 行政处罚,
(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
对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法院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制其履行。
行政拘留并强制戒毒需要通过公安机关执行,并且先予执行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同时由由拘留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行政拘留期限届满后,继续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戒毒。
我国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执法时应当适用的办案程序规定有:执法人员要有2人以上并佩戴统一执法标志;依法告知检查项目及处罚依据;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要依法收集证据;依法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