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1)自然人失踪的事实。指受宣告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 (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即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持续存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必须按此顺序申请。先顺序的申请人具有排他效力,先排除后顺序,权力平等。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
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是不能反悔的。法院若是认为是无效的婚姻的,就会宣告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债务人已死亡,一般可以向其家属追讨未完的债务。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继承和偿还债务;如果没有协议的,则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和偿还债务。偿还债务是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债务人死亡的,可以向家属讨债,因为其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需要承担该债务的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下列人员进行追偿: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2、向死者的财产继承人追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对婚后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除非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都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
(1)债务人死亡,可向其配偶追偿。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2)债务人死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
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法院不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个人不能申请破产,只有公司法人才可以申请破产。也就是说,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是不能代为全体债权提出申请债务公司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只能行使自己
可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因失踪人下落不明导致财产或权利的不确定状态而可能造成损失的关系人。
法院宣告死亡的条件是: (一)当事人因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当事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