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第二、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第三、适应违法行为原则。第四、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执行的程序化原则有强制原则;准确原则;迅速原则;灵活原则。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行政执行更是国家意志的具体实施。因此,国家意志的强制力决定了行政执行是一种具有显著强制性的管理活动。
行政处罚包括下列种类:给予行为人警告、通报批评;对其处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以及暂扣、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一)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含义包括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处罚权的范围法定、处罚程序法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处罚原
⒈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⒉公正公开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行政处罚原则包括下面的几个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行政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如下: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政务处分的对象也比原来的行政处分范围扩大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