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双方离婚证丢失不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先补办结婚证。 结婚证丢了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遗失后,是还能离婚的。但是人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再申请协议或起诉离婚。
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 一般同居关系纠
不补办结婚证能离婚。当事人不愿意补办结婚证的能到被告住所地所在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近亲结婚不可以领结婚证。因为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属于无效婚姻。而近亲是指三代以内的直系、旁系亲属,这恰好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所以近亲之间是不可领结婚证的。
没离婚证也能办理结婚证。离婚证不是结婚必须的证件,结婚需要本人无配偶证明、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带上这些证件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丢了还可以先补办再离婚,或者凭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结婚证像身份证一样,丢了之后还可以补办,夫妻双方可以到原先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进行补办,工作人员查证属实之后会给予补发。 但是如果觉得补办麻烦的,还可以直接到原先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开具
办理离婚时结婚证不需要交回,但是离婚时是需要携带结婚证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办理完离婚发放离婚证,并在原结婚证上盖上“双方已离婚,此证已作废”或“注销”的
没登记结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夫妻需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必须要受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在一起的,只是同居关系,不存在婚姻关系,法院不会受理。
领证无论多久只要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就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结婚后随时可以离婚。若夫妻采取协议离婚,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应当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过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夫妻采取诉讼离婚,则法院在受理后还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