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具体情况如下: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对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
子女探视权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在离婚后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且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3、如果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依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次,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定原则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决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此,抚养费是一项综合性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没有特别重大的开支不能再要求对方另行承担,但是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对探视权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 1、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子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有: 1、探望权的主体,指已离婚的父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2、探望权的行使,是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者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3、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有效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对特殊子女抚养的规定如下: 1、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受到伤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2、收养关系,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适用
1、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小孩的抚养权及探视权可以作出约定,对未直接抚养小孩的父母,依法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 2、对于不直接抚养小孩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均不得剥夺,如抚养小孩的一方阻碍另一方探望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承担抚养义务的另一方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的支出等。人民法院在计算抚养费时,主要会参考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双方父母的经济水平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