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方式如下: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
交通事故的认定一般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来认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
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是在治疗终结后,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鉴定,并制作伤残鉴定结论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赔偿中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关于交通事故起诉费用的规定: 1、诉讼标的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计算;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计算;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按1.5%计算等。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1、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交通事故产生侵权行为,从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对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汽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应这样认定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