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诉前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中,申请人要为其所主张保全的财产提供价值相符的担保。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
1、财产保全担保由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2、申请人向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的,申请人要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不予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败诉了,由申请人赔偿因财产保全所造成的损失。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申请。当事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是,如果提供相应的担保一般是可以解除的。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
诉讼中财产保全有一定情况,无需担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要求担保:(一)追索赡养费、赡养费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会强制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在申请财产保全后未提供担保,法院会依法驳回其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的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离婚诉讼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应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并向法院提供担保,如不提供足额担保,法院有权驳回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在紧急情况下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以下四种材料,分别是: 1、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