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护理费和营养费是在交通事故和各种损害赔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的标准也在不断地变化,下面的文章将为讲解2017四川省护理费和营养费赔偿标准。 一、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应考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的伙食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陪护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这个是有规定的,一般小车是40-60元之间,大车100-120元之间。看具体的城市怎么确定了。对方全部的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对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违章被扣车,完全不需要交纳停车费。如果收费,则可以及时向当地物价部门反映
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如果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疗请假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
出租车司机的误工费是根据其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而误工时间根据出租车司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出租车司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出租车司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根据实践中的一般做法来看,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其实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很多时候是依据受伤者的补品费和住院期间的汤水费确定的。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
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可以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也应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