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属于法律规定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这些证据中其中就包括证人证言,但是证人证言必须具有真实性,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一)证人证言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提供证明。 (二)证人证言只包括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三)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我国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是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确认该证言无效。 3
一、证言的反证规则:在民事诉讼中,对方对证人证言提出确实的反证时,在提供证人证言的一方不能反驳的情况下,该证人证言的可靠性降低。 二、多个证言的采信规则:对于同一证人的多分证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1、证人证言内容变化的原因是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的效力: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
民事诉讼中,对证人人数是没有限制的。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民事诉讼开庭的时候可以不用提交证据,因为原告需要在起诉的时候就提交证据,被告需要在举证期内提交证据,开庭之前证据一般都已经准备好了。如果当事人在开庭之前才找到证据,也可以在法庭上提交,但是经过法院认可才行。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确认该证言无效。 3
民事诉讼开庭时需要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范本一般包括的内容有证人的详细信息,比如证人的名字,联系方式,居住地址,证言的内容,最后要有证人的签名和证人证言证明书拟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