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并不因此而有别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 仍需考虑股东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公司债务应该的清偿,应当按照顺序执行: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
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时因为股东滥用股东地位、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产生的,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该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限公司倒闭后债务的处理: 1、公司进入到破产程序后对外发布公告; 2、债权人在通过公告知道公司破产的消息后,应当及时申报债权; 3、公司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 4、原则上所有债务全部清偿,但是如果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对全部债务清偿的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应当由变卖、拍卖所得的破产财产来偿还。按照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偿还优先次序的其他费用后,再按比例偿还各项普通债务。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应该依法定程序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在我国有限公司在破产时,应优先赔偿公司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劳动者的损失,剩余的资产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债务。
控股集团没有义务偿还子公司债务。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破产清算时,也不用母公司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可以独立缴纳税款。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
有限公司债务责任: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债务有限责任。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 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公司债权债务的,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不用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