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自诉转公诉案件不可以撤案,这种案件是特殊的刑事诉讼案件,但是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可以撤案,其具体规定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
可以。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当时已经达成和解事后受害方反悔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不予受理。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当事人自愿撤诉之后,如果是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如果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当事人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应当区分具体情况。自诉案件可以撤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
对犯罪追究的刑诉程序的启动,不同于民事案原告的起诉,是公安机关的侦查开始的。所以原告撤诉在刑案中一般不存在,嫌疑人仍要承担刑事责任。 而刑事自诉案,是原告起诉到法院来追究刑责的;这种情况的原告人撤诉,
可以撤销。刑事案件立案撤销是指的侦查机关对于所立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所立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撤销刑事案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遇到以下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立案后报案人一般不可以撤案。除非是自诉案件,就可以撤案。公诉案件属于国家行为,报案人无权撤销,公安机关在不符合法定撤销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销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