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抵押担保与抵押反担保的区别在于:担保的对象不一样,法律性质不一样等,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抵押担保与抵押反担保的区别在于法律性质不一样。具体而言,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换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而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并且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
抵押担保的标的物如下:(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有以下区别: (1)担保物的种类不同。 (2)是否转移占有权不同。 (3)公示方法和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4)能否重复设置担保权不同。
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六个月。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的实现情形,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顺序如下: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
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不同在于: 1、担保方式不同,抵押担保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财物进行担保,保证担保是以第三人的全部财产进行担保,是一种信用担保,总的来说抵押担保更安全; 2、担保责任不同,抵押担保仅仅以该物的财产价值进行担保,而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不同在于:1、担保方式不同,抵押担保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财物进行担保,保证担保是以第三人的全部财产进行担保,是一种信用担保,总的来说抵押担保更安全;2、担保责任不同,抵押担保仅仅以该物的财产价值进行担保,而保证担保一般
1.担保种类不同。保证担保属于人保,是第三人以其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抵押担保是物保,是以具有一定价值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物。 2.担保提供方式不同。保证担保必须通过第三人做保证人达成,而抵押担保中抵押物可以是自己或第三人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