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订立遗嘱的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几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等。且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如下: (1)自书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 (2)公证遗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3)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才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并没有电子遗嘱的形式,所以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可以被推翻。如果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或者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人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在以上情况下,公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采用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一种遗嘱有效都有不同的生效条件,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推翻遗嘱就是要让遗嘱无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 4、伪造的; 5、被篡改的; 6、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需要见证人见证,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1、公证遗嘱,依法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具体日期;3、代书遗嘱,由他人代写,需注明日期,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录音形式遗嘱
遗嘱的格式并无特定的要求,但遗嘱的内容必须包括: 1、遗嘱标的财产的基本情况; 2、遗嘱人与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3、继承的方式、期限、地点等其他内容。
我国《民法典》承认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同遗嘱的格式要求不同。如,自书遗嘱要求全部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
遗嘱不能推翻遗赠扶养协议。法律规定在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以及法定继承,这是保护被继承人意志的体现。如果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内容有冲突的;则遗嘱与遗赠抚养协议冲突的部分无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