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军人结婚登记的手续有: 1.首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 2.开结婚介绍信,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3.准备好2寸的彩色合影; 4.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以及照片,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
军人在进行婚姻登记时,需要履行的手续包括: 1、军人应当向所在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并接受所在单位审查。 2、当事人提出结婚登记申请。军人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需要携带 (1)户口证明。 (
结婚登记手续有: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薄、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登记结婚手续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登记结婚手续如下。对于登记结婚的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
登记结婚所需手续具体如下:男女双方主张成立夫妻关系的,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登记,一般有三个办理手续,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手续;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均系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要求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双方均无配偶,且自愿结婚,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持有身份证、户口薄、双人彩色2寸照片,到任一方的户籍所在的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为港澳台居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下列手续: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再婚的还需要持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
离婚了再结婚登记的,和初次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一样,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 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