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如果股权转让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所谓空股股权,即通常所说的未缴付资本的股权。 空股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空股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空股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之更加有利于公司资本的真实与维持。 除非空股股权转让人隐瞒空股的事实,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因股权转让合同引起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一、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3、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如下: 1、股东之间转让出
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只要是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都是有效的。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股东也可以在半数股东同意的情形下向外转让股权。
增资增加股东不构成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原股东让渡股东权益,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企业资本金不变,股权也不变。增资增加股东与股权转让行为完全不同,是企业为了进一步扩大股权而增加资本金,而原
股权转让不等于资产转让。股权转让中,转让的权利是股东权利,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而资产转让中转让的是资产,受让人只享有对资产的收益权利。
股权转让不等于资产转让。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
股权转让不等于资产转让。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