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可能是因为以下原因: 1、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2、一方或者双方受迫结婚; 3、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 4、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一方或者双方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
结婚登记的前提不是必须要婚检,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前必须要婚前,是否婚检是个人的自由。但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需要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新的婚姻关系就可以了。
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版只能到人民法院权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处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
补办结婚登记是针对符合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实质性要求,举行结婚仪式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补办结婚证是因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害而补办的。 补办程序,效力不同。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都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实
不可以异地领取结婚证。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男女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可以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非禁止结婚近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结婚证
异地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法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的,则必须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
一般而言,如果提交的资料都审核完毕后,依照实际情况而定。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可领到结婚证书了。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还有本人无配偶,和新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3、新人
一般情况下要求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即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异地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在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办理。办理结婚证的流程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