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法定继承中应平等分配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继承的遗产对同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协商同意的情况下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一般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或者都不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经协商也可以不均等。
法定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应当按照顺位分配,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方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
丧葬费不属于相关法律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份额由各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是一般情况下
继承财产分配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平分数额。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得平均分配遗产。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没有劳动能力的,遗产分配应当照顾,可以多分。已尽赡养、扶养被继承人主要义务的继承人,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的遗赠协议或者遗嘱,则应当首先按照遗赠协议或遗嘱的安排进行分配;如果都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是平均分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