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拆迁房屋是需要签订拆迁协议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
一、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 1、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2、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
撤销离婚协议书的案由有: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
不可以,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能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撤销离婚协议书的案由有: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承租人不能直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承租人属于房屋使用权人,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为房屋所有权人。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拆迁补偿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协议中载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2、补偿方式相关的补偿金额或者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等。 3、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 4、搬迁相关的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