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借款合同中存在有效的协议管辖的,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若合同存在约定履行地,
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贷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的确定有以下两种方法: 1、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签订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是其争议的焦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其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根据《继承法》有关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含: 1、配偶。 2、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生父母的兄弟姐妹、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 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
发生欠款纠纷,当事人当然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诉讼的第一步,就是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欠款纠纷中,法律规定的具有管辖法院就包括了:被告住所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及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这并不意味着,借贷双方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