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可以算是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拒绝履行赠与合同不一定是任意撤销权,是否可以撤销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赠与在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随意撤销。
实际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 它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第二,在经济合同当事
就是已经到了还款期限了,对于债务人应当要履行义务的时候了,对于债权人要求其伸张权力了,债务已届履行期是指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文书判决应当履行的债务到了应当履行的期限或日期。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构成违约,违约发生后,视违约程度、债务人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实施的地点,合同履行地包括约定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约定履行地就是合同明确约定的实施合同事项的地点;实际履行地就是实际实施合同事项的地点。根据合同的性质或内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会有所不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
不完全履行的意思是: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构成要件: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点的,则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即看合同标的确定履行地。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
1、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 2、实际履行的基本内容是,要求违约方继续依据合同规定作出履行。 3、实际履行可以与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定金责任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实际履行包括当事人之间互相要求对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向法
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本旨的情形。不完全履行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行为可归责于债务人。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合同就是因为上述客观因素而拒绝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