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4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60%;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30万元以上;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或无偿出让使用权2公顷以上,且价格低于最低标准的60%; 2、非法低价出让使用权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导致植被严重破坏; 3、非法低价出让使用权影响群众生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责任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同时必须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立案标准认定如下: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责任有: 1、行政责任: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如下: 1、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2、招标出让,适用于开发性用地或者有较高技术性要求的建设用地; 3、挂牌出让,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