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登记离婚证需要个人完整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前应当经过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是三十日。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需要带以下证件: 1、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
登记离婚的需要证件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到一方原领证机关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资料,在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离婚证的办理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双方的户口簿、本人的结婚证、彩照以及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等,由双方当事人携带这些材料亲自到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1、准备好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一式三份的书面离婚协议,去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后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2、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申请。 3、双方共同领取离婚证。 4、均需本人亲自到场。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4、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
离婚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流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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