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并且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根据有关规定,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 (1)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是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
2020年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双方各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也可当场拍照。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次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另一半。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1、(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以下这些: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军人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军人方还需准备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等。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以下这些: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