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申请补充证据的办法:如果被告在庭审中发现原告或第三人以口头形式明确地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外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应当当庭用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补充新的证据;如果法庭当庭准许并要求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
在行政诉讼中,确定原告法定代理人的办法: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5条第1款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这一规定确立了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基本原则:证据必须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经过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
行政诉讼被告举证,具体方法如下: (1)审理前的准备,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开庭审理前,所进行的各项准备活动; (2)庭审准备,指开庭当日正式开庭审判时所做的准备; (3)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目的,是审查核实证,查清案件事实,为法院裁判作
代理行政诉讼被告应诉方式是: 1、行政机关代理人在接到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答辩状等其他规范性文件; 2、行政机关代理人应该收集相关的证据,承担举证责任; 3、行政机关代理人应该按时出庭应诉。
代理行政诉讼被告应诉方式是: 1、行政机关代理人在接到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答辩状等其他规范性文件; 2、行政机关代理人应该收集相关的证据,承担举证责任; 3、行政机关代理人应该按时出庭应诉。
行政诉讼二诉上诉状的写法是:开头写明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电话。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一审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其次要写明案由。再次写明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最后上诉人签字,写明日期。
关于上述情况确被告有两种情况: 一、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中被告方应就下列三种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一、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是指
一般情况是到被告所在地,但是侵权的可在侵权地起诉,民间借贷纠纷可在出借人所在地等,要看纠纷的类型。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