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双方均
夫妻一方为军人的离婚时,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以外,必须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才能离婚。具体程序和正常离婚差不多,特殊规定除外。 1、协议离婚的要携带身份证、军人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 2、起诉离婚的要准备好离婚起诉书、身份证、
(一)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
夫妻俩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以及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者
1、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非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人员,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
军人离婚需要的手续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则由政治机关部门出具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如是
无过错方可以收集的配偶出轨的证据,主要包括:配偶与第三者的照片、录像、相关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另外,对于赔偿,我国民法典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出轨方在离婚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也没有规定出轨方要给予对方赔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则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