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
离婚女方拒不迁户口的,可以由户主拿着户口本以及夫妻二人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如果女方拿走户口本拒绝交出的,则派出所可以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移手续。
在当地申请自行落户,但一般情况下,不因婚姻关系来落户是不容易的,尤其是在一线城市。通常来说,迁出一方想要自行落户当地,至少需要在当地有独立的房产,并且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简单的说,就是要自身条件,包括经济条件、学历条件、工作条
离婚后户口不让迁回原籍的原因如下: 1、离婚户口迁不回可能是由于没有办理接收手续; 2、离婚后户口迁回需要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变更之后,户口便可以迁出。因为在双方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
已婚女儿户口能迁回父母处,因为户口迁移遵循公民的自愿原则,只要女方有落户地,就可以迁出户口,不需要等到双方离婚后再迁出的,已婚女儿户口能迁回父母处的具体操作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1)女方持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婚姻情况证明、
如果孩子的户口随父亲落户在外地,而母亲是本地户口,这种情况孩子是可以在母亲户口所在地上学的,但需要办理借读手续。孩子的学籍不能在本地建立。须在户籍所在地建立。建议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再上学。
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是单列,也就是分户,也可以迁回自己的原户籍地,再婚的还可以迁去现任丈夫户口所在地。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的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者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如果没结婚证是因为未婚先孕的原因,孩子的户口在父亲或母亲一方的,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迁走孩子户口的方式是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并向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社会抚养费缴纳凭证及其他迁入所需材料进行申请。
离婚后女方户口主要有以下四种去处: 1、迁回原籍。可以持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主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之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即可; 2、现籍分户。离婚之后,女方户口可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保持不变,也可以迁回原籍或经常居住地。一般情况下,如果妇女离婚后需要迁回原籍或经常居住地,可以将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带到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然后到原户口管理部门填写迁移申请。如果原户口所在地同意,可以迁回户口。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