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社保基金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由用人单位赔偿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鉴定期间生活津贴,工伤职工经鉴定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社保基金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伤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临时工被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逾期不付的,需要按应付工资的零点五倍至一倍的标准来向劳动者加付赔偿,而拖欠的工资仍然需要足额进行支付。
单位要购买员工的工伤保险的,需要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购买,在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之后,用人单位就可以按照单位员工的工资总额和缴费费率之积来缴纳员工的工伤保险费用。
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的,先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然后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最后携带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职工的工伤保险要由单位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为职工购买,单位需要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登记,并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缴费费率的乘积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想要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就可自行向社保征收机构申报申报费用并应当足额缴纳。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患职业病;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的性质是具有强制性、社会性的险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
没交工伤保险的处理方式:若单位是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