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债权人恶意转让财产有如下途径解决: 1、如果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
(一)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
债务人转移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不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则不可以行使撤销权,该转让行为有效。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债务人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种限制不但是对担保人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本规定较好地平衡了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一)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
债务人财产转移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一、如果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财产转移行为。 二、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对于债务人恶意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方式,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的,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财产、以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的,损害债权人的权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
起诉状需要明确以下: 一、管辖法院 1.如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管辖法院,则向该法院起诉(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否则管辖约定无效) 2.合同未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