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有: 1、陈述和申辩权; 2、知情权; 3、要求举行听证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5、请求赔偿权; 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7、申诉或者检举权。
1、健全了我国法律责任制度。 2、完善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3、它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有着促进作用。
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有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的时效为三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侵权复制品仍在发行的,视为违法行为仍在继续。三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网络著作权有如下相关的侵权行为: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并未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等。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
侵犯著作权的罚金有:司法解释明确,罚款金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确定。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损失大小,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款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中没有明
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有: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网络链接隐形侵权等。
著作权侵权行为共有的特征有如下几个: 1、被侵权的对象的多重性; 2、是特定性的被侵害的主体; 3、侵权行为主要是表现为非法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4、具有多样性的侵权形式。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