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依法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单位应当提出申请;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在一年内可以提出。
在我国,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1、职工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一、认定工伤后,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
工伤享有下列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生活不能自理的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构成伤残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明确工伤后,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减少了伤者的经济负担; 2、工伤认定后,伤者享受工伤待遇,保障伤者的生活基本需求; 3、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之后,对伤者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也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认定工伤后待遇都有这些: 1、依法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2、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 3、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也就是治病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 4、伤者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的。
被认定为工伤后的待遇主要有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而申请工伤认定要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工伤后工伤待遇如下,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残疾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和规定治疗期间的工资。残疾待遇包括一至十级残疾职工一次性残疾补助金。需要护理的也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