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工伤保险条例》是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工伤认定步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工伤保险待遇等事项的行政法规,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
湖北省产假规定为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8天。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奖金照常发放。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的生育津贴相当于工资;如果没有保险,则需要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配偶也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 1、确保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2、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的职工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
工伤保险条例是为确保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布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45岁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第六十二条的基本含义是,工伤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无条件参加,否则,除了接受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河南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 伤残一级:165元 伤残二级:155元 伤残三级:145元 伤残四级:135元 伤残五级:125元 伤残六级:1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