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关于证据不足的结案方式,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有所不同:1、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发现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撤销立案,终结侦查程序。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案件证据不足无法起诉的,检察院应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3、案件在法院进行审
根据所处的法律阶段不同,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有以下三种结案方式和处置程序:第一种,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第二种,嫌疑人
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对证据不足的案件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刑事案件,法院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来结案。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有案底的情形,法院判决时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在其他的阶段根据法律具体规定。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也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结案方式是: 1、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案件; 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或者直接作出不起诉处理; 3、在审判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证据不足的案件的,应当进行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选择自行侦查或者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刑事案件一般涉及侦察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三个阶段。根据《刑诉法》第175条和第200条规定,在侦查阶段证据不足可以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可以要求侦察机关补充侦查或不起诉,在法院审理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为被告人有罪的,
关于如何结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据我国相关规定,对于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法院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经过二次补充侦查案件,依然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应当
自诉案协商立案后证据不足的,应分别处理: 1、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依职权调查收集后证据充分的,应当开庭审理,仍然缺乏证据的,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2、被害人或其法定
诈骗罪立案后证据不足会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证据不足的案件,结案方式有: 1、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 2、证据严重不足的嫌疑人被拘留的,检察院将不会批准逮捕嫌疑人,嫌疑人将获得取保候审; 3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