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当事人在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作出了处理结果之后,一般是不可以申请进行复议的,但可以申请对处理结果进行复核。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申请复议。只能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复议。但是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处理完不能复议。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异议,一般是对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作出责任认定决定的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若是已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完事故的,已逾期的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是什么 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复议,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交通管理部门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不是交通管理部门的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所以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无权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了不可以复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是行政行为,而是在诉讼中作为认定损害赔偿的一个依据,所以,对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复议,只能通过申请复核予以纠正。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不满意不能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结果。
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进行认定之后,若当事人不服,是不可以提起复议的,但可以提出申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
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要求复核,不是复议。 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可以提起复议,可以提起复核。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不是法院受理案件的当然依据。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复议,也不可以诉讼,不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对此不服的只能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