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行政处罚都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而我国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1、宪法。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行政法规
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属于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说明的是行政拘留,而且只有行政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其实可以进行行政拘留的情况还有很多。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给予制裁的相对人,即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对象,也可称当事人,是指法人、自然人及依法设定的组织,在其行为违法后,接受行政处罚时做为处罚主体相对人的代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六)救济原则;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一、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整改通知、行政处罚通知、组织听证下达听证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
种类 1、警告。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仅仅影响其声誉的处罚。警告只具有精神惩戒作用,一般对实施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进行这种处罚。警告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指明行为人的违法错误,并具有令其改正、纠正违法的性质,具
警告,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告诫,指出危害,促其警觉,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处罚。警告是一种最轻的治安管理处罚,属于申诫罚,主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比较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警告处罚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它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