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政府违法征地的,对于非法批准征收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非法批准征收的土地,应收回,如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行政处罚应该遵循下列原则:按照法定程序来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过罚相当的原则;以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等。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行政处罚的撤销条件是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以及明显不当的。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1、责令停止发行证券。 2、责令停业整顿。 3、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4、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5、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 6、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一是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享有行政处分权。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享有行政处罚权。 二是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不予执行的情形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对于其他较轻危害的违法行为或受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