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只有被害人陈述不能构成抢劫罪,认定是否构成抢劫罪应当结合其他证据证明来进行判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虚假陈述: 1.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2.在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履行举证义务后,仍虚构法律关系及相应事实进行抗辩的3.就案件事实的陈述前后不 一、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4.在主张己方权利时,隐瞒对方已履
被害人虚假陈述可以成为伪证罪主体。从法律规定来看,被害人完全可以归入证人的范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做伪证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关于商标侵权的认定,一般都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当事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一般侵权案件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 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承认性陈述
定案的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不能构成,是否构成抢劫罪,单凭陈述一般是不可以定罪的,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存在抢劫罪的要件。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被害人虚假陈述不构成伪证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
房产证可以根据你们的约定由开发商应代办房产证,也可以自己去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当配合。你可以去房产中心办理,如果开发商不配合,影响你办证,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房产证申办法定义务人是买房人,开发商有协助义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产证申办法定义务人是买房人,开发商有协助义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