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要去居住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先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然后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法院受理案件,那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接着,法院排期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
离婚诉讼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
需要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前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的时候,应当提交离婚起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离婚起诉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节或者审理后做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由被告经
起诉离婚在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
要离婚起诉的法院有: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在法定特殊情形下,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原则上是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没有住所地的就到经常居住地起诉。但是如果是夫妻一方是军人的,不是军人的一方对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到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外国人结婚并居住在国外,
起诉离婚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但如果被告系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起诉离婚去原告住所地或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离婚诉讼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截止到起诉时,公民已经离开原住所地在此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告采取强制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