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诉讼证据取得的方式是:被告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可以提供行政主
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案件延期举证,那么在申请过程中一定要给出足够的理由,证明当事人在举证期间内确实无法搜集到直接证据,必须申请案件延期举证。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一)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第三十七条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
1、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对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情形,行政诉讼法虽有规定,但并没有规定具体范围,《行政证据规定》就此范围作出了解释。根据《行政证据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限于两种情形:一是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
行政诉讼中要求赔偿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请求行政赔偿的,适用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期限的规定。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通过依法向人民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材料的方式来申请抗诉。如果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抗诉。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果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如果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当事人要在行政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如果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